严正声明
2009-07-30
最近收到有客人及业主反映,有不良地产代理恶意发布虚假及不实消息企图抹黑本公司。
有见及此,本公司现发出悬赏,如有客人或业主搜集到有行家意图诽谤本公司任何证据并成功入罪者,厚酬!
此外,本公司将同时捐出港币伍仟圆正予注册慈善机构,造福社会。
本公司现在此呼吁同行,此等卑劣行为违法,除有机会被监管局吊销牌照外,诽谤乃刑事罪行,切勿同流合污,以身试法!
根据香港法例21章诽谤条例第三条,任何人恶意发布他明知属虚假的诽谤名誉的永久形式诽谤,可处监禁2年以及被判缴付法院判处的罚款。